延寿县粮食局是我县粮食经济的主管部门。自
1952 年成立以来 , 在半个多世纪的历程中, 伴随着新中国的成长步伐 , 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不断发展的各个历史阶段 , 在延寿县始终发挥着粮食工作的主渠道作用。
延寿县粮食局现有独立核算的固有粮食购销企业 10 户,粮泊贸易公司 5 户 ,盐业公司 1 户。全系统固定资产总值为15,665万元 , 共有职工 1,955
人。全县固有粮食购销企业共有场地 28.29万平方米 , 最大储存最为 64.55 万吨(其中仓容窒为 6.77 万吨 ) 。所属水稻加工企业全年可加工优质大米
10 万吨。 现阶段延寿县粮食局的主要职责是 : 1 、贯彻国家粮食工作方针、政策和行业法规
: 制定和实施全县粮食行业发展规划 ; 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。 2 、负安全是根食宏观调控 ,编制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;
综合、分析、预测粮食产销形势和动态; 指导固有粮食购销企业粮食收购,代国家管理储备粮。 3 、围绕加入世贸组织和建设绿色食品基地,研究粮食流通的新形势和新问题,
拟定相应对策和措施 , 为县政府提供依据。 4、指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积极开展顺价销售,落实国家顺价销售政策;负责救灾粮、军粮的供应与管理。 5
、监督检资金县罔有粮食购销企业库存粮食的质量和安全;研究制定全县收储基础设施建设规划。 6 、贯彻国家和省粮食购销价格政策和质量标准;会同有关部门监测粮油盐商品质量和监控粮油市场价格;参与粮食市场管理。 7
、指导全县粮食行业管理 , 规范经营行为,指导生产经营;配合有关部门,指导固有粮食企业减员负增效 , 实施再就业工程。 8
、贯彻国家和省市盐业管理法规、规定和办法 , 监督检查全县盐业市场 , 实施盐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复议; 负责全县食盐专营、腆盐供应 ;落实全县食盐调拨计划,储备计划
; 核准食盐零售许可证。 9 、负责全县粮食风险基金的测算,加强粮食风险基金的管理, 指导粮食企业财务管理 , 确保因有资产保值增值
;督检查粮食收购资金 ;负责粮食企业内部审计工作。 10 、负责粮食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、工资管理工作 ; 指导全去了粮食行业职工教育、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。 粮食局地址
: 黑龙江省延寿县延寿镇东公安街 34 号。 电话:局 长 :0451-3023818 副局长
:0451-3021642 3023219 3023731 |